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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将家庭暴力理解为殴打、踢打、殴打和压倒他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家庭暴力典型案件,重申“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这一事件提醒我们,继续使用侮辱、贬损手段和威胁自残等行为,就构成了家庭暴力中的心理暴力。家属受到精神折磨或者酷刑,情节严重的,必须以虐待罪处罚。如果您遭受过心理暴力,也可以及时请求个人保护令。该女子经常遭受男友的长期、持续的虐待。最高法院公布的HeMaw Maw虐待案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在2018年8月,莫某和陈某开始约会,并住在学生公寓和自己的房子里。他们去广东、山东见了对方的父母。截至2019年1月,莫对其女友陈过去的性经历不满意。他多次询问细节,与女友争吵,经常长时间持续侮辱女友,并使用极端语言,甚至要求她采取堕胎或其他方法来换取心理平衡。主持该案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张鹏先生陈述如下: 张鹏先生: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13日,两人发生争执后,陈先生割腕自残。同年8月30日,陈某吞服毒品后,两人发生争执。在进行洗胃等治疗措施后,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2019年10月9日中午,两人再次发生争执。下午3时17分左右,陈先生独自外出,入住酒店,并于下午5时40分左右在网上购药。他吸毒自杀了。被发现后,他被送往医院救治。 2020年4月11日,陈某经抢救无效去世。法院的有效判决是,穆先生虐待女友,情节恶劣导致受害人死亡,穆先生虐待女友。经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法院:男女婚前同居关系必须认定为构成虐待罪的“家庭”关系。虐待必须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然而,莫某和陈某并没有领结婚证。您是否符合虐待罪的条件?张鹏:与施暴者同居,有相对稳定的同居状况,已形成同居关系的人事实家庭关系被视为《刑法典》第 260 条第 1 款定义的“家庭成员”。莫某、陈某的同居等行为构成了两人作为实体家庭关系共同生活的基本事实。在虐待指控的背景下,婚前同居关系必须被视为家庭关系。 Mu符合刑事虐待指控的要求。中国应用法研究院性别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静指出,婚前同居男女之间发生的家庭暴力、虐待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李静:在婚前同居、有基本同居事实的男女关系中,即使一方虐待另一方,受害人也可以避免社会上、同事之间、邻居之间发生的虐待、殴打和恐吓。尽管受害者可能会他们在寻求司法、警察机构帮助时,往往以“家庭丑闻不宜公开”为由纵容,造成更大的身心伤害,不少人甚至导致自杀,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法庭:频繁、长期和持续的侮辱构成虐待。综合考虑侮辱的内容、频率、持续时间、持续时间和后果,法院认为莫先生对陈某的侮辱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且情节严重。张鹏:法院认为,张先生的虐待行为频繁、反复。导致陈先生精神状态持续恶化,极端行为持续,最终导致其自杀,是造成陈先生自杀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并不断强化和增加该风险。因此,陈先生自杀的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刑法因果关系。法庭托鲁综合考虑穆先生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以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李静:对家人继续以侮辱、贬低等方式对家人进行精神摧残和折磨的,按照刑法第260条第一句的规定,属于“虐待”的范畴。受害者遭受的心理虐待如果不再容忍虐待并且自残或自杀的风险很高,导致受害者自残或自杀,则必须确定虐待与不良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该男子威胁要伤害自己,而该女子则请求个人保护令。还有一起案件,2024年10月,两人发生争执后,卢某的丈夫从厨房抓起一把刀,威胁要伤害自己,当卢某试图阻止他伤害自己时,他将卢某推倒在地。木动副庭长 陆挺先生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本案中,男子并未直接实施身体暴力,而是通过以自残或自残相威胁的方式对女子造成持续的心理压力和恐怖,最终达到控制女子的目的,对女子的心理和精神造成极大伤害。这种行为的效果等于恐吓,属于心理暴力。 20分钟内,法院发布人身安全令,禁止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并在网上告知双方违反人身安全令的法律责任和行为后果。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后,卢女士的丈夫仍实施暴力行为,被法院罚款500元并予以训诫。卢武铉向民政局寻求庇护和心理咨询,两人最终经调解离婚。情感虐待是还有家庭暴力。当您遇到法律禁止的家庭暴力时,收集证据时必须小心。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海洪先生:包括警告记录、家庭暴力警告记录、处罚决定书。受伤的照片和视频。医院证明、医疗记录等。记录暴力行为期间威胁言论的视听材料。包含威胁或侮辱的通讯记录。此外,家人和朋友、中国应用法研究院性别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静强调,无论家庭内外的暴力都是非法的。如果您遭遇家庭暴力,请尽快报警并向法院申请个人保护令。此外,还有当地的村委会会议、居委会会议、妇联、民政、劳动部门和家助等。李静:我的祖国《预防家庭暴力法》明确,家庭暴力不仅包括殴打、束缚、残害等身体伤害,还包括谩骂、威胁、习惯性暴力等心理伤害。侮辱、诽谤、骚扰、骚扰等行为也是法律所禁止的。即使你不是家庭成员,你也可能会受到同居、恋爱、离婚等关系中的伤害,即使你这样做,你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制片人|本报记者 范兴珍 |编辑孙莹|张宗鹏
(编辑:项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