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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融资过程中隐藏的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成为企业融资的隐形障碍。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商业银行计费行为实施指引》。 《指引》详细规定了商业银行银团贷款、贷款承诺、电子银行、贷款顾问等收收行为的多项禁止性规定,如禁止银团贷款虚构佣金、禁止在收息后额外收取承诺费、禁止对中小微企业强制开具保函收费等,促进银行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这些禁令包括禁止非法收费和虚构银团贷款费用。 《指引》明确,同一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内部发起银团贷款,即使不符合银团贷款特征,仍收取与银团贷款相关的费用的,将被视为只收取费用,不提供服务。记者梳理了银团贷款的收费结构。以银行发布的《关于信贷业务和银团贷款业务收费的通知》为例,银团贷款的收费主要有四类。一是发起费,用于组织和安排服务,如组建银团、承担承销或部分承销责任、分配贷款等n 参与。二是承诺费,对有效提款期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进行资本准备服务时收取的费用。三是代理费,为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和调整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四是参与费,是应龙头银行邀请接受信贷义务并提供信贷服务时收取的费用。四类费用的计费标准以条款和条件为准。如果贷款收取利息,也禁止收取承诺费。从以往的情况来看,承诺费是银行因“承诺提供约定金额的信贷支持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据裁判文书网发现,某银行曾向某企业提供4亿元贷款,并收取高达3600万元的承诺费。指南在这方面划出了明确的界限。商业银行实际按照约定发行信贷资金并收取承诺费,但未计提资本准备以承担成本的,将被视为收取不合理费用。针对“非按需收费”和“套餐收费”的混淆,《指导意见》还做出了系统性规定。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向没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出具保函、贷款承诺,并收取相关费用,其不公平现象也已凸显。另一方面,直接解决服务收费问题,明确“要求设立并收取网银服务”和“向没有要求或收取的企业宣传人工智能咨询服务”属于不公平收费。除了直接禁止强化银行核心责任的行为外,指导意见还规定为中小微企业建立“机构担保网络”。企业要保护自己的权益。指引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则》,通过企业报告、第三方数据等方式对企业分类进行核实,确保豁免政策落实到位。对于不予豁免的相关费用,如相关客户在前置过程中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商业银行将根据投诉举报出具减免费用的证明文件。招商联盟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指引》将银行合规责任从“不违规”推进到“合规”,有利于从根本上强化银行核心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卢飞盆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说这些指导方针是非法的。他说通过细化债权认定标准,强化银行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隐性债权和成本转嫁行为。过去,计费不透明造成的额外成本往往会降低小企业的利润率。推动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需要注意的是,《指导意见》超越“禁止性规定”,打造“执法处罚+主动引导”的双重监管体系。在制裁结构上,《指引》明确了从轻制裁和从重制裁的区别考虑。对主动退还违法费用、消除不良后果的银行,将依法处以小额或者减额罚款。对拒不整改、退还违法费用的银行将予以严厉处罚。 《指南》还重申了“合法合规、平等自主、利益分离”的收费原则。休息和费用,以及质量和价格的一致性。”尤其是“利率与佣金分离”的原则很重要,明确禁止银行以“利率转移佣金”的形式夸大经纪业务收入。行业观察家stria认为,《指引》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合规管理成本。 “短期来看,这些指导意见可能会降低银行收费,但从长远来看,将迫使银行放弃对虚高收费和‘渠道费’的依赖,通过提高金融服务的专业性、个性化和效率来创造真正的价值、吸引客户、实现利润。”董希淼表示。
(编辑: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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