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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正在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房屋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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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相宜 推进“以旧换新”是释放居民住房消费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近期,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因地制宜优化政策,推动“以旧换新”。山东省住建局会同九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列出了“以旧换新”的三种方式。他提出了三个办法:鼓励“把旧物卖成新物”、教人们如何“把旧物回收成新物”、探索“把旧物变成新东西”。”,并明确了扩大处置途径。在城市层面,有不少将存量住房、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相结合的政策。例如,12月11日,湖北省随州市财政局就《随州市国民生活综合服务措施(征求意见稿)》关于增加公积金的问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稳定的若干措施》贵阳市住建局等10部门公布的《贵安》指出,对多子女家庭、持有“燕地人才卡”的高层次人才、“以旧换新”购房、优质住宅、二手房销售项目,贷款限额提高至80万元。具体来说,提案提出,如果个人出售旧房购买新房,可享受政策性优惠发放日期至2026年9月30日,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纳新房转让税的,按新房实际缴纳转让税额的50%发放购房券补贴。实力相对较强,运营节奏可以加快。上海宜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跃晶表示,“以旧换新”房一方面可以盘活二手房库存,另一方面可以畅通置换链条,激活置换需求,消耗新房库存。他表示,可能会有帮助。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玉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旧换新”最重要的是促进市场良性循环。各地正在推动“房屋以旧换新”的各项政策。以山东省为例提出了“旧房以新”的三种模式。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将之前被殖民而未流通的房产尽快投入流通,激活交易活动,促进房价稳定。具体来说,《指导意见》建议鼓励“以旧换新”,实施“以旧换新”住房工程,推广“售后扶持”模式。引导“以旧换新”,鼓励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二手房。收购价格可通过双方协商、外部机构评估等方式合理确定。鼓励引导城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考虑“以旧换新”,加快城市更新区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分城市、分项目实施促进城镇旧住房自愿改造的政策。 ,原拆原建。在旧住房处置方面,《指导意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结合本地实际和市场需求,将已购住房转为出租住房。鼓励企业探索创新“买持有+仓储”运营管理模式,将提供租赁服务外包给第三方专业租赁机构。“‘以旧换新’等一系列项目对减少库存产生了积极作用。”杨跃晶表示,未来“以旧换新”的形式可能会更加多样化。同时,各地政府可以实施按揭贷款产权转让等政策,减少中间障碍。李玉佳表示,到2026年,要促进住房交易环节更加有效。盘活存量,推进“以旧换新”进程,我们认为要在渠道、主体、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比如,将长租公寓、安置房、低价王牌住房等纳入住房“换”通道,鼓励长租公司、国有租赁平台、负责收存安置房的国有企业等成为住房“换”主体,开展收购工作。一种可能的机制是指导和鼓励银行等机构加强金融支持,鼓励租赁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公司、房产经纪、装修公司等加强协作,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旧房改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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