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加快建立健全低空保险制度,国家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民航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文件从政策体系、制度建设、产品服务、基本功四个方面提出了九项具体措施。一是完善低地保险制度。加强各级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对低空保险的政策支持,强化野外作业安全监管,把保险作为完善事故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鼓励低空经济经营主体有效运用保险机制。二是加快创新建立无人机责任保险强制保险制度。对依法必须购买责任保险的无人机,加强保险审核,制定依法实施无人机强制责任保险的办法,公布示范条款。三是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低空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提升无人机和传统有人机的保险保障和服务能力,针对不同应用场景提供针对性的保险保障。第四个目标是提高保险可持续管理。加快低空保险信息平台建设,探索低空保险信息平台与低空智能电网连接系统对接,建立低空保险信息平台。加强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建设。报道称,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民航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意见》,着力完善低空保险政策,不断丰富低空保险产品,持续强化保险保障作用,加快形成覆盖广、保障强、服务专业、市场调节的低空保险体系,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魏玉坤)
(编辑:秦玉文)